日前,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《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》,明确广州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通知有效期暂定至2022年12月31日《通知》明确,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单位可按规定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,缓缴期满后补缴缓缴期间,职工缴存时间连续计算,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受影响缴存人及其配偶,未成年子女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并租房自住,且无租赁合同或租赁合同未办理备案登记的,租金提取限额由每人每月600元提高至900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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