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4日,安徽住建局网站发布《关于促进全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》其中提到,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
《意见》提到,商业银行要加大对商品房的信贷支持,特别是优先满足居民购买普通商品住房贷款需求,增加个人住房贷款额度,缩短审批周期,认真落实首套房贷最低首付款比例20%,非首套房贷最低首付款比例30%的政策购买首套普通商品房贷款的,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适当下调
《意见》提到,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,双职工家庭最高缴存额为50万元,单职工家庭最高缴存额为40万元。
《意见》提到,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。
《意见》提到,购买新建商品房,同级财政将给予购房人实际缴纳契税50%的补贴财政补贴政策以网签备案时间为准不动产登记后,凭房产证,网签备案表,契税发票办理
《意见》实施范围为大同区,田家庵区,谢家集区,八公山区,潘集区寿县,丰台,毛集实验区可根据实际情况执行
《意见》自2022年5月25日至2022年11月25日实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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